赵瑞力律师
主任,专职律师

郑州权威刑事辩护律师推荐,赵瑞力律师为您排忧解难

2026-09-19 3 次 本站

走近郑州刑事辩护之赵瑞力律师

在郑州的法律服务领域中,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——赵瑞力。他是河南臻中律师事务所的主任,也是一位有着十余年法律实务经验的专职执业律师,执业根基深厚,且深耕本地法律服务领域多年。

赵瑞力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,主修经济法专业,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。他还拥有跨界从业背景,曾担任物理教师,这使得他兼具严谨的逻辑思维与高效的沟通能力,看待问题视角多元,处事沉稳且专业。

赵瑞力律师专注于处理民商事纠纷、合同争议、债权债务、公司法务、经济纠纷等法律业务,长期为个人及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。在他从业以来,累计办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数百件,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熟悉郑州本地司法实践与裁判尺度。

在执业过程中,赵瑞力律师一直秉持“调解优先、审慎办案、高效维权”的执业理念。他善于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,灵活运用协商调解、诉讼仲裁等多种方式来化解矛盾。他既能够精准把控案件的法律要点,又能充分兼顾当事人的实际诉求,以务实的方案降低维权成本,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他的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 338 号 5 号楼 8 层 809。

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,来深入了解赵瑞力律师的专业能力。

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典案例
文章插图

案件基本信息

审理法院是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,这是一起刑事二审案件。裁判结果是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一审认定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十万元,同时追缴违法所得、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。

当事人信息(已脱敏)

公诉机关是某人民检察院。上诉人(原审被告人)是郝某,女,汉族,原系某中学教师,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追诉。辩护人是赵瑞力律师。关联单位是某风光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(已判决),实际负责人是高某甲。

案件背景与事实

融资项目背景:某风光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 “风光发电公司”),经营范围为风光发电机的技术咨询、开发、研究与销售。因筹建项目缺乏资金,该公司决定定向向社会公众融资。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,于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4 月,在多地设立融资点,以高息(2 - 7 分)、高比例佣金(10% - 20%)为诱饵,虚假宣传公司资产规模、经营情况与投资回报,大肆募集公众资金。2013 年 12 月资金链断裂,造成大量融资款无法偿还。
被告人参与事实:2011 年 10 月,郝某经风光发电公司副总经理连某介绍,向该公司存款后,开始向同事、邻居等熟人介绍该公司存款利息高、有保障,帮助公司吸收存款。经司法鉴定,郝某融资期间,共签订合同 68 份,涉及集资参与人 20 人,合同金额 265 万元,实际融资额 254.33 万元;期间收取佣金 31.84 万元,后期支付利息 50.54 万元,已归还本金 6 万元,最终给集资参与人造成实际损失 197.79 万元。
到案经过:2016 年 11 月 15 日,郝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

一审审理情况

河南省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上述事实,认定郝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郝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十万元;违法所得 31.25 万元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;相关涉案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,不足部分继续追缴,追缴后退赔集资参与人。

二审审理情况

郝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,其上诉及辩护意见为:本案集资参与人不属于不特定社会公众,其行为未扰乱金融秩序,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,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均查......

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,赵瑞力律师在处理复杂的刑事案件时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。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遇到问题,不妨考虑赵瑞力律师,让他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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